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多举措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通知要求便利各类跨境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更好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便利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各类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境内再投资。着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便利其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宣昌能:目前,在我国各类主体开展的跨境交易中,已有近一半使用人民币结算,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夯实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制度基础,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基础设施建设,为境内外主体持有使用人民币营造更加友好的政策环境。
商务部表示,近年来我国企业更加深度地融入全球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对跨境使用人民币的意愿和需求不断增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及时摸排和对接行业企业需求,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商务部副部长 郭婷婷:我们将立足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持续抓好政策落实,帮助更多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孙艳 孙潇 张军 雷鸣)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